
杨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渉众非法吸收存款案被依法作出判决
时间:2016年07月13日
2013年10月以来,百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未被授予特许金融行业从业资质的情况下,虚构P2P投资项目,以远高于同期银行利率回报为诱饵,通过线上设立“热贷网”、线下成立营业部设摊推销等宣传形式,以“转让房地产抵押债权”名义高息借款,非法吸收3700余名遍布全国多省社会公众资金,涉及金额近7亿元。2015年11月25日,杨浦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罗某某等15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分别依法判处1至6年有期徒刑。日前,杨浦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董某某等18人依法提起公诉。 作为全市首例涉P2P网贷非法吸收存款案,杨浦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发现了非吸案件中“带单入职性质”、“犯罪数额计算原则”等罪刑适用的若干问题。为了处理好这些在众多非吸案件中存在的典型问题,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促进公平公正,杨浦区检察院积极寻求指导、沟通协商,展开深入探讨,明确相关法律适用原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此案件的妥善解决也为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相关同类案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近年来,非法集资类金融诈骗案件呈爆发式增长态势。据统计,自2014年下半年来,杨浦区检察院共受理非法集资类案件30件110人,涉及案值近8亿,投资人逾5000人。杨浦区检察院在积极打击非吸案件的同时,筛选典型案例,注重总结提高,用优秀经验指导实践工作。此外,杨浦区检察院还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宣传教育长期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