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手了,请不要伤害对方和自己
时间:2019年03月13日
90 后小伙林某某在名牌大学读研期间,在被害人杨女士所在公司实习,与70 后已婚的杨女士相识,之后因为林某某经常通过自己所学的心理学开导心情不好的杨女士,不久林某某与杨女士二人互有好感并相恋。
由于杨女士已有家室,于是二人开始了一段“地下恋情”。半年后,杨女士因家庭原因与林某某提出分手,林某某向杨女士提出索要人民币数万元作为补偿,否则将继续骚扰杨女士的生活,杨女士未同意。 之后,林某某以在微信朋友圈中公开其和杨女士的亲密照相要挟,迫使杨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向林某某支付钱款,杨女士不堪其扰,害怕该事进一步曝光影响其正常生活,遂通过支付宝转账给林某某人民币数万元。 拿到部分钱款后,林某某索要钱款愈加嚣张。而长期被索要钱款的杨女士,因始终生活于恐惧与担惊受怕的情绪之中,不堪其扰选择报警。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针对本案,检察官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审查事实、核实证据、以法为据,认定敲诈勒索罪。 二是注重细节、掌握信息、以情为辅,突破被告人心理防线。 三是关注民生、服务社会、以理为任,注重大学生心理教育和人格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