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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年02月28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7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 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对标“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的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精准对接创新发展新坐标,自觉服从服务杨浦大局

杨浦创新发展的新坐标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坚持紧贴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在区域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努力为杨浦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服务“四大品牌”建设。发挥创新创业司法服务基地功能,进一步研究出台服务保障杨浦区勇当“四大品牌”创新发展引领区的“八条意见”。立足检察职能,针对部分酒店因管理制度不完善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制发检察建议,帮助服务行业堵漏建制,提升“上海服务”品质。积极保护制造行业中涌现出的知识创新成果,加大对国内外发明专利、高端制造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办理了一批涉及国内外驰名商标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4件21人,激发“上海制造”动力。严厉打击妨害购物安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犯罪,办理了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商业贿赂等案件25件39人,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优化“上海购物”环境。重视保护杨浦文化资源,加强红色资源司法保护,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253件355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守护“上海文化”根基。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打击力度,办理“套路贷”等涉恶犯罪案件8件23人。坚决打击涉众型金融犯罪,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提起公诉76件146人,同比分别上升85.4%和14.9%。批捕“镭驰集团”、“钱妈妈”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P2P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9人,涉案总金额达106亿元人民币。办理的全国首例证券从业人员低价入股拟上市公司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获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针对无人超市安全管理、信用卡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9份,提升城区管理精细化水平。深入金融机构、创业园区开展防范金融、电信诈骗等专题法治宣讲,印发“检察官联系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深入调研参与社会治理。扎实推进大调研工作,走访机关、企业、园区、社区189次,协调解决问题100余项。针对网上追逃对象到案后存在超期羁押隐患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会同有关单位完善网上追逃对象临时羁押工作规范,得到市委政法委肯定。结合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深入调研食品农产品安全、塑料制品使用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联合监管部门开展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初创创新型企业提出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问题,进行蹲点调研,形成专题报告,被市委作为大调研成果收录转发。针对大调研中民营企业反映的民事执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努力提供优质检察保障

人民的需求是检察机关的不懈追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审查逮捕刑事案件1083件1465人,同比分别下降8.0%和15.1%,批准逮捕893件1116人;审查起诉1139件1559人,同比分别下降8.8%和13.1%,提起公诉1119件1524人,保障平安杨浦建设。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的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诈骗、抢夺、盗窃等犯罪413件492人,提起公诉450件517人,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对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提起公诉7件8人,涉案信息140余万条,保护人民群众隐私。聚焦社会公共安全,对放火、非法买卖枪支、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起公诉64件64人,办理了致12名船员死亡的外国籍被告人特大交通肇事案,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坚决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批捕妨害公务、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犯罪333件424人,提起公诉428件640人,保障社会治安稳定。与区监察委建立办案衔接机制,移交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6件,对中央交办的职务犯罪专案5件6人提起公诉。

依法保障相关主体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办案温度。办案不仅要有尺度,也要有温度。在检察阶段加大追赃力度,为被害人和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人民币。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推行检察官约见制度,共接受约见108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共接待律师阅卷1497次,听取律师意见137次,推送案件流程信息3690条。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协调法律援助律师提供辩护997人次,对12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体现司法文明。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12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但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对1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建立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工作机制,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检察长受聘担任中学法治副校长,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我院被评为上海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保护职能,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推进情况,在全市率先将检察公益诉讼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常设课程,推动形成公共利益共同维护的思想共识。与8家行政单位建立工作协同机制,汇聚公益保护工作合力。组织公益诉讼机制研讨会,为检察公益诉讼提供理论支撑。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受理环境资源、食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线索254件,初查77件,立案20件。聚焦扬尘、噪音等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有关部门均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会同行政机关开展“限塑”专项行动,助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查处假冒伪劣保健品,维护公共利益

三、牢固树立司法办案新理念,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的跟踪监督,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监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79件,同比上升3.2倍。不批准逮捕349人,同比下降13.8%;不起诉35人,同比上升1.2倍。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漏捕52人,同比上升1.2倍;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诉35人,同比上升52.2%。对侦查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1件,同比上升78.3%,口头纠正意见213件。针对“存疑不捕”案件后续补充侦查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制发专项检察通报10份,推动提升侦查活动规范化水平,确保刑事侦查活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强化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依法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本市及外省法院刑事判决提请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已采纳5件。开展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7件,对不符合变更条件的提出检察意见7件。加大刑罚执行监督力度,巡查监管场所269次,提出书面建议23件。积极督促“进博会”期间各项社区矫正措施落实到位,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件。加大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力度,完善财产刑执行信息共享和沟通会商机制,制发督促执行的检察建议35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6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0件,获采纳48件。一件案件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强化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加强对错误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对4件涉及“套路贷”虚假民事诉讼案件提请抗诉,1件获法院改判,2件已发回重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针对民事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典型性、类型化问题发出检察建议8件,均获法院回复。针对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和行政决定的执行活动开展集中评查,发现问题20件次,发出检察建议4件。注重做好执行环节的和解工作,与审判机关共同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对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加快释放司法改革新动能,有力保障严格公正司法

深化改革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全力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巩固中深化,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行使。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得到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通报肯定。

优化检察职权运行工作机制。推动内设机构改革平稳落地,精简机构、整合职能,进一步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直接决定的案件占案件总量的87%。专门设立刑事诉讼监督部,整合监督力量,加大监督力度。成立以来,依职权发现及受理各类监督线索337条,经过调查核实,已实施监督案件284件,成效初步显现。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新机制,强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形成侦诉合力,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适用新机制办理刑事案件479件721人,平均办理时间减少40%,且均获有罪判决。根据内设机构改革带来的新变化,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制定各业务部门工作规则,规范检察权运行。

完善全程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考核办法,实现绩效考核全覆盖,努力形成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正面激励导向创设“业务工作水平值”考核办法,打破岗位壁垒,将全体检察官放在同一平台进行统一评价,被市检察院“检察官办案全程监督考核系统”采纳并在全市推广应用。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追究、案件质量评查等规定,通过案件质量评估、办案责任认定、错案责任倒查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督、结果监督,引导检察官依法用权、谨慎用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大智慧检务工程建设力度。积极推进“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的试点运用,共办理案件578件,着力破解逮捕标准不统一、监督线索发现难等问题。全面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协同研发案件流程监控智能预警功能,通过对检察官办案流程进行自动扫描,实现监控自动化、检查精细化、预警层级化、溯源可视化,有力提升司法办案精准度和规范性。共监督预警案件流程185次。自行研发“智慧办案智能管理平台”,将案件管理、考核管理、机关管理等系统有机整合,做到全过程监督、全要素统计、全方位管理

五、牢牢把握素能建设新导向,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素能是检察队伍的立身之本。坚持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驰而不息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着力打造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的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全年共获区级以上荣誉38项。

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检察长带头为全院干警作辅导报告,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专题汇报8次,报送工作情况44次,获领导批示16次。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制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2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1次,定期分析研判队伍思想状况,牢牢守住意识形态阵地。重视思想政治建设,通过组织双周政治学习、支部专题学习、开设政治研修班,促使全院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

充分激发创先争优活力。坚持以上率下,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并就刑事案件发表意见,带队出庭支持公诉疑难复杂案件,发挥业务指导示范作用。通过举办业务竞赛、案例研讨、对抗辩论等活动,提升干警核心业务能力。姚熙等3位干警获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称号。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开展“党员示范岗”、“杨检先锋人物”等评选活动,建设检察荣誉长廊,弘扬先进精神,增强职业尊荣感,在全院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我院林同志获得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首届杨浦区“最美劳动者”称号。

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检。结合“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制定完善《检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管理规定37项,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举办廉政讲座,推送廉政短信,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落地等开展专项督察。自主研发“杨检e管家”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将考勤请假、教育培训等实行网上审批、全程留痕、动态管理,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六、积极构建检务公开新格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是对权力最有效的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用来为人民谋福祉。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建立领导干部与代表点对点联络制度,实现对口联系全覆盖。创设《检察集结号》专刊,以新媒体形式每月向代表推送最新检察信息。邀请代表参加检察机关重大活动,参与社会关注案件的公开审查、公开答复,让代表零距离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全年共联系代表2600人次,邀请代表参与检察活动292人次。对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逐一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建议,制作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动画片,走进幼儿园帮助孩子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拓宽政协和各方监督渠道。举办“公益诉讼”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以“菜单式”服务搭建多样化联络平台。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廉政监督员队伍,邀请参与案件评查、听庭评议等活动16次。积极运用“杨浦检察”微信公众号、“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媒介,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典型案件信息42条,解答群众问询476次,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27条、法律文书973份,方便当事人和律师行使权利。加大案件公开审查力度,共开展审查逮捕公开听审23次,不起诉决定、检察建议等公开宣告30 次,控告申诉公开答复6次,邀请侦查人员、辩护律师、当事人家属、社会人士参与公开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组织编写《检务公开手册》、《典型案例选编》等普法资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期待。我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杨浦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杨浦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对进入新时代带来的新变化理解还不够深刻,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的举措有待进一步实化;二是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法律监督的供给能力还不完全适应;三是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还不够,科技强检步伐仍需加快;四是对照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需要,检察队伍在司法观念、业务素能上仍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提升办案质效、提升司法能力为抓手,主动服务保障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精装修”,为杨浦加快推进“三区一基地”建设、勇当“四大品牌”创新发展引领区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升检察服务保障能级。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办案理念,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平等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以及对高品质生活的向往,深入思考和谋划检察工作,努力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二是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均衡发展,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树立精准监督理念,依法行使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补充侦查权和调查核实权,提升监督质效。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中的积极作用,正确处理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探索诉前督促新机制,切实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三是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完善“捕诉合一”办案机制,进一步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积极开展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的探索实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优化刑事诉讼监督机制,探索实行监督文书公开宣告并向人大常委会备案等制度,增强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的刚性。加大科技强检力度,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司法改革取得新成效。

四是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 “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抓住意识形态主战场,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严”字当头,落实“四责协同”机制,紧盯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体系。大力开展全院练、全院赛,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有灵魂、有本领、有担当、有温度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振奋精神再出发,不断把检察事业推向前进,努力为杨浦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