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浦区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杨浦区检察院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1.宪法及修正案、中国共产党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政治部) 2.国家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个规定”等(检务督察部) 3.刑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反电信网络诈骗、国家赔偿法、刑事申诉相关规定等(第一、二、三、四、六检察部) 4.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等(第一检察部) 5.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五检察部) 6. 公益诉讼、红色英烈保护、食药品安全等(公益检察室) 7. 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第三检察部) 8. 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第一、三、五检察部)
二、重点普法对象 1.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含辅助文员)。 2.与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的行政执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人员。 3.刑事犯罪嫌疑人、行政违法人员及其家属。 4.代理案件的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 5.广大市民群众及在校师生。
三、重点普法任务 1.加强内部普法。一是组织干警深入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在具体检察工作中。二是组织干警集中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三是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依托双周政治学习制度,增强检察干警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检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检察干警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与认同度。 2.面向社会普法。一是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生效法律文书能公开尽公开,积极开展逮捕诉讼化审查、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检察建议公开审查和公开宣告,邀请代表委员、专家教授、律师、调解员等第三方人员参与公开宣告并评议,邀请代表委员、廉政监督员等参与检察开放日、听庭评议活动。二是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检察官在办案中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答疑解惑,同时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整理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三是充分发挥检察官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结合检察职能和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四是充分利用时间节点和社会热点开展普法。结合“国家宪法日”、“知识产权日”、“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检察官及宣传员开展集中普法活动。围绕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化解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组织,发挥“专家咨询委”的智库优势,组织检察官与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研讨,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3.结合两个专项行动开展普法活动。一是加强企业法治意识教育,向企业普及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反垄断法等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的意识。通过发布企业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避免重蹈覆辙。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企业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二是加强企业产权保护的法律宣传,提高企业对自身产权的重视程度和保护能力。加大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结合法治副园长,为服务区域创新创业发展大局工作,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向劳动者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向消费者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依法追究侵害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的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加强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宣传,提高社会对他们的关注度和保护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