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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人民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1年08月04日

  

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1.宪法及修正案、中国共产党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政治部)

2.国家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高检院禁酒令、上海市检察院机关刑事检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定等(检务督察部)

3.刑法、刑事诉讼法、高检院相关刑事司法解释、国家赔偿法、刑事申诉相关规定等(第一、二、三、四、六检察部)

4.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等(第一检察部)

5.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五检察部)

二、重点普法对象

1.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含辅助文员)。

2.与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的行政执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人员。

3.刑事犯罪嫌疑人、行政违法人员及其家属。

4.代理案件的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

5.广大市民群众及在校师生。

三、重点普法任务

1.加强内部普法。一是组织干警深入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在具体检察工作中。二是组织干警集中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三是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紧密结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增强检察干警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检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检察干警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与认同度。

2.面向社会普法。一是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生效法律文书能公开尽公开,积极开展逮捕诉讼化审查、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检察建议公开审查和公开宣告,邀请代表委员、专家教授、律师、调解员等第三方人员参与公开宣告并评议,邀请代表委员、廉政监督员等参与检察开放日、听庭评议活动。二是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检察官在办案中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答疑解惑,同时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整理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三是充分发挥检察官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结合检察职能和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四是充分利用时间节点和社会热点开展普法。结合“国家宪法日”、“知识产权日”、“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检察官及宣传员开展集中普法活动。围绕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化解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组织,发挥“专家咨询委”的智库优势,组织检察官与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研讨,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3.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充分利用法治副校长、“杨检法治讲堂”等有效载体深入校园、一线社区的基层优势,不断探索宣传新模式,积极发掘普法新载体,围绕节点、热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与群众深度互动,打造品牌项目,提高普法效率效果。二是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依托网站、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和“正义网”、“上海检察”、“上海杨浦”等微信公号形成新媒体宣传矩阵效应,线上线下联动开展普法活动。为服务区域创新创业发展大局工作,“杨浦检察”微信公众号菜单设有“服务科创”栏目提供长阳创谷创新创业司法服务基地窗口预约,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结合“大调研”工作,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突出检察机关专业于法律、专注于法律的特点,收集不同群体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充分整合检察普法优势资源,创新普法形式,针对性开展以案释法、主题教育等法治宣传活动,努力使普法工作贴近生活、贴近实际。